为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遴选提升壮大一批“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简称“三高”)企业,积极培育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积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甘肃省培育壮大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目标
(一)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到2026年,力争培育“三高”企业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75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11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5家,挂牌上市科技型企业达到3家。
(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到2026年,“三高”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普遍达到3%以上。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新建创新联合体、产业研究院6个,全市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重超过65%。
(三)主导产业更加突出。到2026年,催生一批“三高”“链主”企业,支撑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普遍达到70%以上,主导产品基本能够满足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
(四)带动作用更为明显。到2026年,“三高”企业成为引领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中坚力量,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突破50亿元,累计形成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新产品超过5个。
二、遴选标准
每年动态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增长动力足、产品附加值高的科技型企业,择优纳入“三高”企业培育库。原则上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或行业骨干企业;
(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于10%或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
(四)上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三、重点任务
(一)平台主体培育行动
1.实施梯度培育。积极引导“三高”培育企业明晰成长路径,强化集成优势,着力提升产业链主导力。强化要素支撑、政策保障和环境营造,推动“三高”培育企业成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科技瞪羚企业。加速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对成长型好的企业实施“二次孵化”,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三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对新认定的“三高”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从年初预算科技项目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加强平台建设。支持“三高”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孵化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研发投入项目。奖励资金从年初预算科技项目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3.突出招大引强。围绕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依托“三高”培育企业开展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着力引进国内高技术、高附加值“头部”企业。对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接纳入“三高”企业培育库管理。对新引进的“三高”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引进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由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定西高新区管委会承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科技赋能支撑行动
4.深化科技赋能。健全“三高”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决策机制,在技术创新类项目评选中“三高”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30%。对牵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的“三高”企业,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三高”培育企业开展集成创新和科技攻关类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鼓励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5.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国有企业加大对原创性技术的持续投入,提高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创新指标考核权重,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设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制度,进一步提高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的比例。鼓励“三高”培育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对于“三高”培育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经费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内设单项科研项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补助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6.加速成果转化。引导“三高”企业、社会资本和各类机构参与,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与示范推广。支持“三高”企业承接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对在定转化、经济效益明显的“三高”企业,市级科技计划择优给予科技项目支持。依托甘肃科技成果转化赋能中心定西市分中心,常态化组织“三高”企业开展成果对接沙龙等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全链产业集群行动
7.支持集群发展。发挥“三高”培育企业带动作用,支持领办各类特色园区,打造产业创新集群。鼓励将较大面积的连片土地出让给具备产业链生态主导力的“三高”培育企业,引导其对产业空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在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将一定比例的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让给核心配套企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8.强化延链补链。推动“三高”培育企业平台化发展,培育“三高”产业链“链主”企业,鼓励其带动上下游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聚焦产业链供应链缺失环节方向延伸,打通“三高”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稳步提升产业链完整性、供应链安全性、产业基础高级化、价值链高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四)绿色服务引领行动
9.落实惠企政策。执行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推行“银行+担保(保险)”贷款模式,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稳定性。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陇信通)等,开展科技创新再贷款等业务,探索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责任单位:人行定西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10.拓展绿色服务。发挥“三高”培育企业对节能环保服务业支撑作用,支持“三高”培育企业率先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检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四、组织保障
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解“三高”企业培育壮大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遴选认定等工作,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建立通报机制,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强科技调度内容。加强对“三高”企业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改革举措,广泛宣传报道典型案例、优秀事迹,激发更多企业坚守主业、勇于创新的内生动力。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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