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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提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 实施方案

2024-01-03 00:00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强科技”行动走深走实,着力解决影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的突出问题,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我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强科技”行动,以建设创新型陇南为目的,紧紧围绕甘肃省区域科技进步评价主要指标,进一步夯实创新基础、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动能,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全面提升陇南市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到2026年,全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进展,科技进步环境更加优化,科技活动投入稳步增长,科技活动产出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稳步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2026年达到43.26%以上,全省排名达到9位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科技人力资源

1.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稳步提升全市专业人才数量。全市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力争由2022年的194.76人达到2026年的197.02人,排名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

2.万人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数。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合理提高招生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全力支持陇南师专升本,谋划建设陇南职业技术学院,提高我市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质量。全市万人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数力争由2022年的41.80人达到2026年的43.16人,排名在全省有一定提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占比。大力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升创新活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就业人数。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占比力争由2022年的1.49%达到2026年的1.62%,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科研物质条件

4.每名R&D人员研发仪器和设备支出。加大科技研发仪器设备投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扩大科研项目采购自主权,加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内控管理,稳步提高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仪器和设备的储备。全市每名R&D人员研发仪器和设备支出力争由2022年的1.35万元/人年达到2026年的1.71万元/人年,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十万人累计孵化企业数。深化拓展产学研合作模式,积极引进高端创新创业资源,加快构建“研发-小试-中试-产业化”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加大科技项目产业化孵化力度,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数量稳步增长,孵化企业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十万人累计孵化企业数力争由2022年的1.03个达到2026年的1.75个,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科技意识

6.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建立健全发明专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专利绩效考核,制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推进工作方案,确保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提升。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由2022年的0.45件达到2026年的0.63件,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 

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较系数。推进事业单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工资改革,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全面落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优化工资组成结构,提高平均工资水平。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较系数力争由2022年的50.38%达到2026年的57.13%,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8.万人吸纳技术成交额。进一步构建“市外研发、陇南转化”模式,推动市内企业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深度融合,引导更多高水平创新要素向陇南集聚,支持企业吸纳重大科技成果在陇南转化。全市万人吸纳技术成交额力争由2022年的366.92万元达到2026年的605.08万元,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9.有R&D活动的企业占比重。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加强研发投入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研发社会化出资项目审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财政补助等政策,推动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稳步增长。全市有R&D活动的企业占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16.19%达到2026年的27.20%以上,排名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

(四)科技活动人力投入

10.万人R&D人员数。持续为科研人员放权赋能,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壮大研发人员队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中青年科研人员组成科研团队,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科研攻关。全市万人R&D人员数力争由2022年的3.58人达到2026年的4.54人,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

11.企业R&D人员占全社会R&D人员的比重。完善企业研发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措施,支持企业吸纳高端人才、培养本土人才,推进企业研发人数持续增长。全市企业R&D人员占全社会R&D人员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61.37%达到2026年的77.83 %,排名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五)科技活动财力投入

12.R&D经费支出与GDP比值。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鼓励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支出。建立政府研发经费支出的长效增长机制,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的增速。全市R&D经费支出与GDP比值力争由2022年的0.33%达到2026年的0.65%,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

13.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加强财政科技支出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支出长效增长机制,落实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各项优惠措施政策。全市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0.74%达到2026年的1.20%(市本级2.1%,县区1.1%),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4.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R&D经费支出。全市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0.80%达到2026年的0.96%,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5.企业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支持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改造,不断加大技改投入。全市企业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0.07%达到2026年的0.21%,排名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六)科技活动产出水平

16.万人科技论文数。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指导和服务,完善科研产出奖励措施,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研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科技文献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渠道,总结提炼相关成果,从源头提升科技论文产出数量。全市纳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统计期刊的万人科技论文数力争由2022年的0.12篇达到2026年的0.35篇,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7.万名专业技术人员获省级科技奖励数。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规范全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落实科技奖励政策,扩大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范围,提高获奖率。全市万人专业技术人员获省级科技奖励数力争由2022年的0.21项达到2026年的0.25项以上,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18.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创造数量和质量,增强企业发明专利海外布局意识,扩大企业发明专利质押融资规模,确保我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逐年递增。全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由2022年的0.156件达到2026年的0.238件,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 

(七)技术成果市场化

19.万人输出技术成交额。全面落实奖补政策,逐步建立市级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征集和推介,开展成果对接沙龙活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园区、投资机构充分对接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市万人输出技术成交额力争由2022年的529.40万元达到2026年的1028.58万元,排名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

20.技术成交额占GDP比重。加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经纪人培养与使用;建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库和专家库,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的评审、认定、实施提供决策咨询和相关服务,提高我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水平。全市技术成交额占GDP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2.43%达到2026年的4.32%,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

(八)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

21.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新产品开发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全市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4.03%达到2026年的10.8%,排名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2.高技术产业(制造业)营业收入占工业营业收入比重。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创新性、协调性、效率性和成长性多元发展,提升高技术产业研发能力,推动高技术产业(制造业)营业收入持续提升。全市高技术产业(制造业)营业收入占工业营业收入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4.15%达到2026年的5.49%,排名保持在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3.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健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一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升行动,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全市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力争由2022年的19.10个达到2026年的26.88个,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 

(九)高新技术产业化

24.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劳动生产率。加大高技术产业研发投入,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强先进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促进高技术产业技术进步,加快产业人力资本积累,提高我市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劳动生产率。全市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劳动生产率力争由2022年的108.32万元/人达到2026年的122.77万元/人,排名达到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5.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利润率。指导企业建立成本管理和控制制度,加强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推动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全市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利润率力争由2022年的7.36%达到2026年的9.34%,排名保持在全省中上水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新兴产业比重大的制造业,不断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稳步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力争由2022年的93.14万元/人达到2026年的103.75万元/人,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大力优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结构,不断提高企业资产获利能力,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利润不断提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力争由2022年的12.99%达到2026年的16.47%,排名保持在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8.装备制造业区位熵。大力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营造适合创新的环境与氛围,培育、引导企业主动创新,扩大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占工业营业收入比重。到2026年,全市装备制造业区位熵力争达到0.013%,排名在全省有一定提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十一)环境改善

29.环境质量指数。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空气达到二级以上天数实现稳步提升,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率实现稳步下降。全市环境质量指数力争由2022年的69.08%达到2026年的70.56%,排名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30.环境污染治理指数。加强废水、废气、固废治理,稳步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指数力争由2022年的20.39%达到2026年的22.95%,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十二)社会生活信息化

31.万人宽带网宽带用户数。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宽带网络,积极推进“宽带中国”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网络传输速度及服务水平。全市万人宽带网宽带用户数力争由2022年的2942.91户达到2026年的3235.29户,排名在全省有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旅局

3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完善产业价值体系,加强制度政策引导,提高信息领域人工智能水平,加快培育高质量、竞争力强的技术和产品,大力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由2022年的2.44%达到2026年的2.77%,排名保持在全省中上水平。

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旅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由市科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提升工作,把科技创新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指标。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明确目标,靠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有力有效提升本县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

(二)推进协调联动。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建立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分解落实部门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细化落实举措,明确任务重点,加强对本行业的分类指导,理顺统计口径,不断构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全力打造全社会支持、推进科技创新的“大科技”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考评估。市委、市政府将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提升工作纳入市直单位工作实绩考核,由市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大对各责任部门的督查考核。进一步发挥督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以督查考核推动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市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要建立年度评估机制,对各项任务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优化创新环境。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倡导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鼓励科学探索的良好氛围。扎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推动构建完备有效的科技伦理治理制度。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信息化支撑的大科普格局,促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以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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